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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選聘崗位:
國藥現代二級(ji)子(zi)公司高管副職
二、工作地點:子公司所在地(北京市、上海(hai)市、山西省(sheng)(sheng)、廣東省(sheng)(sheng)、吉林省(sheng)(sheng)、河南省(sheng)(sheng)、青海(hai)省(sheng)(sheng)、新(xin)疆維吾爾自治區(qu)、四(si)川(chuan)省(sheng)(sheng)、安徽省(sheng)(sheng)、江蘇省(sheng)(sheng))
三、崗位職責
1.認真貫徹落(luo)實(shi)黨的(de)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及上(shang)級(ji)黨組織(zhi)決(jue)(jue)策部署,參與公司重(zhong)大經營問題決(jue)(jue)策,組織(zhi)落(luo)實(shi)公司經營班子、董(dong)事會的(de)決(jue)(jue)定(ding)決(jue)(jue)議(yi),負責分管工(gong)作的(de)全面管理;
2.為公司制定正確的管理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議,對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情況及時掌握、匯報,并向公司提供建議;
3.牽頭分管工作中長期規劃、年度工作目標,及時了解和監督規劃的執行情況;組織分管部門擬訂中長期工作規劃,并考核督促部門負責人完成規劃和工作目標;
4.運用組織、領導、協調、溝通、監督、檢查等管理手段,全面提升分管工作、部門的管理水平,確保經營管理指標的完成;
5.其他應(ying)履行的崗位職責。
四、選聘條件及要求
1.基本條件
(1)具有(you)較高的政治(zhi)素養,牢固樹(shu)立“四(si)個(ge)意識”,堅(jian)定“四(si)個(ge)自信(xin)”,堅(jian)決做(zuo)到“兩個(ge)維護”,對黨忠(zhong)誠、堅(jian)持原(yuan)則、勇于擔(dan)當,遵紀(ji)守法、誠實守信(xin)、清正廉潔。
(2)綜(zong)合素質高,自驅力強,具(ju)備(bei)敏銳(rui)的(de)判斷力(li)和清晰的(de)邏輯(ji)思維能力(li),優秀的(de)溝通(tong)協調能力(li)和解決復雜問(wen)題能力(li),富(fu)有開拓(tuo)創新(xin)精神(shen)和團隊合作(zuo)精神(shen)。
(3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及心理素質。
2.任(ren)職資格
(1)一(yi)般應具(ju)有8年以(yi)上工作經歷,有相關(guan)領域(yu)業務管(guan)理經驗。
?*內部(bu)應聘(pin)人員:一般應(ying)在國藥(yao)現(xian)代(dai)總(zong)部(bu)部(bu)門副職及以(yi)上(shang)(shang)(shang)崗(gang)位、二級(ji)子公(gong)司部(bu)門正職及以(yi)上(shang)(shang)(shang)崗(gang)位、三級(ji)子公(gong)司正職崗(gang)位工(gong)作滿3年(nian)以(yi)上(shang)(shang)(shang),未滿3年(nian)的一般應在以(yi)上(shang)(shang)(shang)職級(ji)崗(gang)位(至少1年(nian))和下一層級(ji)崗(gang)位工(gong)作累計5年(nian)以(yi)上(shang)(shang)(shang)。
(2)原(yuan)則上應具有碩士(shi)研究生及以上學(xue)歷,藥學(xue)、制藥工程、化學(xue)、市場(chang)營銷、經(jing)濟、企業(ye)管理等(deng)相關專業(ye)。
(3)具(ju)備經(jing)營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(li)、藥品生產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(li)、質(zhi)量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(li)、營銷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(li)等方面的知識。
(4)原則上年齡一(yi)般(ban)不超過40歲,特別優秀(xiu)的可適當放(fang)寬。
(5)中共黨(dang)員(yuan)優先。
3.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(bu)作候選(xuan)人(ren)考慮:
(1)曾違反(fan)法(fa)律(lv)法(fa)規,被(bei)追究(jiu)刑事(shi)責任的。
(2)曾受到過各類黨紀政務處分的。
(3)曾有違反所在單位管理規定,或有不良從業記錄的。
(4)按規定應執行任職回避的。
(5)法律、法規(gui)等規(gui)定的不得(de)聘用的其他情(qing)形。
五、公開選聘流程
報(bao)名(ming)-資格(ge)審查-綜合測評-確定人(ren)選(xuan)-組織(zhi)考察或背景(jing)調查-研究決定-任職。
六、其他說明
1.錄用人員(yuan)按照國藥(yao)現(xian)代相(xiang)關薪酬福利待遇制度執(zhi)行(xing),具體(ti)面議。公開選聘人員(yuan)實行(xing)一年任職試聘期(qi)(qi),試聘期(qi)(qi)滿考核合格(ge)后方可轉正。
2.資格審核結果、綜合測評時間及(ji)方(fang)式(shi)將通過短信、電話、郵件等(deng)方(fang)式(shi)告知,請應聘者提供準確的聯(lian)系(xi)方(fang)式(shi)并(bing)及(ji)時查收,同時保持電話暢通。
3.資格(ge)審查貫穿選聘(pin)工(gong)作全過程,應聘(pin)人員應如實(shi)提供個人信(xin)息(xi),對提供虛假信(xin)息(xi)的,取消應聘(pin)或錄用資格(ge)。
4.公司承(cheng)諾對應(ying)聘(pin)者提(ti)(ti)供的個人信息(xi)及提(ti)(ti)交的應(ying)聘(pin)材料嚴格(ge)保密,不做他用(yong)。
5.其他未盡事宜以國藥現(xian)代相關規定為準。